关于开展自然科学类校级科研项目清理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7浏览次数:10


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自然科学类校级科研项目管理,提高学校科研水平,促进学校科研高质量发展,启动校级自然科学类科研项目清理和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一)2024年重点实验室校级招标课题(自然科学类)清理项目及待结题项目(附件1)。

(二)2024年博士科研启动基金、优秀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自然科学类)清理项目及待结题项目(附件2)。

二、结题要求

(一)自然科学类校级科研项目结题按照《88858cc永利官网校级科研平台管理办法》(新师校字〔2017117号)、《88858cc永利官网博士(后)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新师校字〔2017103号)、《88858cc永利官网优秀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新师校字〔2017102号)执行。

(二)项目及成果须由依托学院或所属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明确审核意见,审核通过后才能办理结题。

(三)待清理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在2024529日前按照预算报销到账经费并提交结题材料,对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的项目将作终止或撤项处理。

(四)待结题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在项目研究截止日期前按照预算报销到账经费并提交结题材料由于客观因素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主持人需填写《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一式2份),经所在学院或实验室同意,报送科研处审批,原则上只能申请一次延期,延期不超过12个月,延期日期从立项研究周期结束算起。

(五)对未按期提交结题材料或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根据相关规定将对项目进行终止或撤项处理,不再受理结题申请。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重点实验室校级招标课题结题验收材料

1.《结题报告》(按模板填写):一式3份,A4双面印制,胶状成册,计财处、实验室审批后签字盖章。

2.《科研项目结项申请表》:一式1份,学院、实验室审批后签字盖章。

3.项目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自然科学类科研项目结题验收材料

1.《结项申请书》:一式3份,A3套印,计财处、学院审批后签字盖章。

2.《科研项目结项申请表》:一式1份,学院审批后签字盖章。

3.项目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四、联系方式

重点实验室招标课题联系人:谭倩   电话:4166402

自然科学类校级项目联系人马文   电话:4112173



附件:关于开展自然科学类校级科研项目清理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及附件.zip

1.2024年重点实验室校级招标课题(自然科学类)清理项目及待结题项目

2.2024年博士科研启动基金、优秀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自然科学类)清理项目及待结题项目

3.《科研项目结项申请表》

4.结项申请书、结题报告

5.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6.校级各类项目管理办法



科研处         

202447日